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,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《关于做好<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>宣传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宣传工作,营造学条例、用条例、守条例的浓厚氛围,提升广大师生诚信意识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加强媒体宣传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、宣传栏、新媒体、电子屏等载体,通过发布《条例》全文、公益广告、宣传视频、专题报道、宣传画册、专题解读等形式,全方位、多渠道地对《条例》进行宣传报道,创新宣传方式,拓宽宣传渠道,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
2.认真组织学习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将宣传贯彻《条例》(详见附件)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,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,深化学条例、用条例、守调理的氛围,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。
3.做好资料归档。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图像、文字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归档工作,并于7月1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,邮箱hngcxywmb@163.com。
4.《条例》有关视频图文等学习资料,可登陆“信用中国(河南)”网站下载参考使用,网址https://www.xyhn.gov.cn/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