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部:
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,国资处将对各院部受赠的教学仪器设备信息进行统计,请各院部于2015年4月8日前将本部门接受捐赠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填入《接受捐赠教学仪器设备信息表》(见附件),纸质版报至国资处(综合楼1008房间),电子版发至hngcxysbc@163.com。
特此通知
联系人:郭强电话:62503622
国有资产管理处
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