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发挥值班在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中的作用,强化校区值班管理,现将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值班安排
(一)校领导带班。学校每天由一名校级领导带班,主要负责协调各校区有关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理,督促检查总值班和各单位值班情况。
(二)学校总值班。根据学校值班手册安排,总值班实行组长负责制。各组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组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,并对校区值班情况进行督促、检查。如有情况及突发事件发生,须按规定及时向当日值班校领导汇报,并协调处置。
(三)各单位值班。各二级学院、保卫、后勤、学生处、团委要根据各自的值班安排,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值班工作,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,向总值班报告,并妥善处理。
二、值班要求
(一)要确保各类别值班人员按时到岗,不得脱岗离岗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,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
(二)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感,遵守值班纪律,坚守岗位,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,如实记录值班情况。
(三)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,负有对保卫、后勤、学生处、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值班进行检查、监管的职责,并对学校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进行巡视,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值班管理
(一)加强值班巡查工作。带班领导和校长办公室、监察处、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值班工作,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进行通报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(二)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,要提前到校办备案,否则将按照脱岗进行处理。
(三)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值班手册的安排,将值班任务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,并对本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2017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