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处级单位:
学校近年来部门及人员变动较大,凡因处室、院部分拆或合并涉及固定资产变动的,务必到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。比如社科处从原科研处分配资产、实验室管理中心从院系调入资产、马院从社科学院调入资产等,以及个人跨部门调动带到新部门固定资产,这些情况必须到国资处办理资产转移手续。
另:为便于与各部门联系,做好固定资产清查或对账工作,各处级单位务必向国资处报送报1—2名资产管理员名单,行政部门报1名。确认表发送邮箱: 401910293@qq.com
特此通知。
附:资产管理员确认表
国资处
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