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与北京华清荣昊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“华清公司”)签订的供暖协议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经双方协商,拟于2018年冬季开始对鸿鹄花园实施供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供暖范围:鸿鹄花园一期(1-26号楼)及续建(27号楼-31号楼)。
2、供暖时间:2018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9年3月15日零时(参照《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》执行)。
3、收费标准:按住宅实际供热面积0.18元/日/㎡收取,实际供热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的86%计算。(郑州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为0.19元/日/㎡,实际供执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%计算)
4、报名及收费:
(1)凡2018年冬季申请用暖的住户,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20日到鸿鹄花园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,并向华清公司缴纳供暖定金1000元。
(2)根据学校与华清公司商定供暖条件,本通知所述范围申请用暖(以缴纳定金为准)住户达到20%以上时,即按约定实施供暖,否则取消本年度供暖,住户所缴定金如数退还。
(3)确定供暖后,由华清公司与住户签订供暖协议并收费,住户所缴定金自动转为取暖费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4)根据学校与华清公司签定供暖合同,1-31号楼住户第一、第二个供暖季之内签约的住户,免收接口费,第三个供暖季新入网住户每户收取500元接口费,第四个供暖季及之后新入网住户每户收取1000元接口费。32-36号楼(高层)住户从开始供暖后开始计算供暖季。
后勤处、后勤总公司
2018年9月26日